自“学转促”专项活动开展以来,布尔津县以“四个坚持”为导向,做好“四风”“四气”查究整改工作。
坚持与总目标实践相结合。坚持查究“四风”“四气”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践相结合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坚定理想信念,增强政治责任意识,做好各项维稳工作;以真情实意推动民族团结。
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。坚持多种方式查摆问题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“四风”“四气”党员领导干部互评会议、搜集广大群众意见建议、自己查找反省、领导、上级部门点等多种有效途径,结合岗位职责和各自工作实际,深入自查查纠,严厉整顿“四风”“四气”,确保查准查深,直指问题根源。
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。对于自查出的问题,建立“四风”“四气”整改台账,撰写自查报告,立即制定整改措施,坚决改正,严格遵循知必行,行必改,边查边改,立查立改。通过整改问题,促使领导干部一条心,干部群众一条心,力促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实现。
坚持完善督促检查机制。通过专项督查、联合纪检委日常督查,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督促检查“四风”“四气”查究整改工作,对于各单位有疑问的地方,当面给出 指导意见,发现存在的问题,限期整改,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,全县通报并单独下发整改通知书。目前,开展专项督查2次,日督促92次,累计督查183个乡镇、村(社区)、部门单位,下发整改通知书12个,通报1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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